事情大概是这样子 22年的时候我朋友他们带妹子 我当时是未成年 又没弄过这个 也不懂 就跟着他们混 然后介绍了一个客人 收了一笔350的款项 之后没几天就被抓了 在派出所待了一个星期左右 应该是未成年还是疫情的原因 没送去看守所 然后给取保了 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动静 25年12月我刚因为别的事情服刑完出来 第二天就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过去配合案件结束一下 然后我是过了半个月左右才去的 去了就是签个笔录 然后就让我回家了 警官说 接下来是彻底结束还是需要收监就等着消息就好了 然后就是26年4月底 东莞市第三检察院给我打电话 让我过去 去了之后就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量刑7-10个月 说退赃的话能减1-2个月 这里我想请问一下老哥们 当时检察官说的是退1500 但是我实际上的获利只有350 是不是只用退350就行了?当时签了之后就回来了 说等着开庭 今天早上又打电话来 说移交到法院了 让我等着法院电话 电话保持畅通 必须随叫随到 说了这么多就几个问题想问问老哥们 有没有人懂的
1:为什么这个案子这么多年了又会旧案重提
2:我有没有必要退1500的赃款 还是说只退350就行了
3:我当时是未成年 为什么判的比我去年成年时候那个案子还重(去年19岁 也是在东莞只是是第一检察院 也是介绍卖淫 而且介绍了五个客人 获利了2800)
4.老哥们有没有什么建议 就是我开庭的时候该怎么去辩护
麻烦各位老哥了 良言一句三冬暖 恶语伤人六月寒 希望大家不要骂我 有建议的可以跟我说说 我会采纳 祝大家天天爆大奖 有赢不完的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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